隨着改革開放政策的逐步實施,中國的外交形勢也發生着變化。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與中國建交的國家數量不斷上升,國家形象不斷提升。此外,中國政府重視與國際組織的友好關係,對外締結了大量政治、經貿、文化、司法協助等領域的雙邊及多邊條約,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的全方位合作。
- 2013年,中國參加的多邊條約數目為5條。
- 隨後三年(2014至2016年),中國參加的多邊條約數目由5條上升至2016年的15條,數目增加兩倍。
- 圖表顯示中國近年積極參加與其他國家締結多邊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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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條約 Bilateral treaty
雙邊條約是指一個國家與其他國家、政府、政府部門或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瑞士聯邦委員會文化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社會保障協定等,都是中國政府於2017年與其他國家締結的雙邊條約。
多邊條約Multilateral treaty
多邊條約是指一個國家與兩個或以上國家、政府、政府部門、國際組織等所締結的條約。例如巴黎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等。
全方位外交Multi-faceted Diplomacy
「全方位外交」(Multi-faceted Diplomacy)是中國自改革開放,特別是21世紀開始以來所形成的外交理念。全方位外交強調外交並非單向,也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重視均衡和全面參與國際事務,是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所形成的外交理念。此外,全方位外交經常與「大國是關鍵、周邊是首要、發展中國家是基礎、多邊是舞台」這個外交框架連在一起,以說明中國外交工作的重點和方向。
軟實力 Soft power
軟實力是難以量化的國力要素,根據美國學者約瑟夫.奈(Joseph S. Nye)的理論,軟實力是指通過吸引和說服,而非脅迫或收買,實現目的的能力,也就是能夠影響他國意願的無形的精神力量,當中包括政治價值觀、文化吸引力和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