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華南研究中心主任
廖迪生
在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育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問一些基本的問題:是誰擁有這些世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呢?這些地方知識是屬於誰人的、是屬於哪一個社區群體的呢?是為了發展旅遊,還是為了社群的延續……我們需要一個有良心的保育,維持地方的尊嚴,在社區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價值,讓它們發揮凝聚地區的功用,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人的土壤中發揮光芒,將前人的「遺產」變成地方的「傳統」。
摘錄自廖迪生〈非物質文化遺產:新的概念、新的期望〉

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
蔡志祥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空間,實踐其文化生活,通過實質的生活、標記、表演方式,表現其世界觀,顯示其創造力……文化是活的遺產而非死的遺產,明白人群和社區是不斷地學習,不斷地調整的話,才能有效地保育文化。
摘錄自蔡志祥、馬木池〈香港長洲太平清醮〉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張兆和
國家與地方社會的界線和互動,實在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計劃的中心主題。一方面,作為一個全球性的或國際性的體制,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以國家邊界所標識的空間地裡向度;另一方面,在地方的脈絡下,社會群體基於不同的社會或文化身份在涉及文化遺產的政治中不停地互動。不少研究提倡綜合這兩個研究向度,強調以國家邊界為基礎的國族身份認同與圍繞象徵性邊界的社會文化身份認同之間的互動,並同時關注地緣政治的物質經濟影響及其文化象徵意義。在今天資產、人口、資訊和文化的急速流動下,邊界的意識常常是變動不居的社會過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全球計劃,可以被理解為透過國家介入來將一個新的框架套在急速變化中的社會和文化景觀之上。
摘錄自張兆和〈廣西中越邊境京族哈節〉

西南民族大學民族研究院教授
楊正文
文化遺產保護是一種不求經濟回報的公益性事業,文化產業開發不僅要求投入回報而且謀求利潤最大化。產業化開發或保護舉措都是對地方文化發展的一種干預,均對原有社區社會文化產生解構之力,形成新的權力互動關係,也可能產生新的衝突風險。肩負文化產業開發與文化遺產保護雙重責任的地方政府,在權衡投入與回報之時,有可能更傾力於投入能夠直接實現經濟回報、增加地方的本地生產總值等的產業化開發。特別是在經濟發展相對滯後的少數民族地區,着力發展文化產業並將地方文化資源授權於企業開發是常見的開發方式,而企業行為要求的是投入的回報而且往往是最大效益的回報,因此,企業的文化資源開發行為最有可能對文化遺產(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 進行損傷性的開發利用……政府主導在中國不可避免,批評的目的是讓我們更加理性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在與地方政府共謀完成文化產業開發或保護的時候,更應該引導處理好發展與保護存在的矛盾。
摘錄自楊正文〈文化產業發展語境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以「瓦爾俄足」與「苗年」展演為例〉

昆明理工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
趙玉中
有關遺產的主導價值來自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而由單一國家向聯合國推薦的遺產專案及其界定,則又必須符合遺產所在國的國家政策。其次,在單一國家的範圍之內,遺產的申報與評選不僅已成為一種地方之間政治資源博奕的一個舞台,同時對遺產項目的選擇與定義也受到國家相關政策的影響與制約。比如,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類型中,儀式之於某一個民族、族群顯得特別重要。然而,在某一個特定的民族儀式中,一些被賦予的觀念、形式、符號、犧牲等可能則恰好與其他民族形成價值相悖,甚至產生衝突。也因此,地方政府對遺產專案的文本表述常常內化了國家的各種政策性要求。
摘錄自趙玉中〈非物質文化遺産、國家與地方社會—以雲南大理白族「繞三靈」的申遺過程為例〉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馬健雄
「非物質文化遺產」運動無疑是近十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文化管理機構實施新文化政策所引導的方向。這一轉變既配合了國際上對世界文化多樣性的界定方式的變化,也符合中國社會逐步轉向為經濟發展之後所極需的,對傳統和文化差異性的重新詮釋進行調整的要求。對於邊疆少數民族文化與社會特性的界定方式而言,這一政策的實施,無疑是以官方論述的角度,改變過去以進化論解釋歷史與文化多樣性的文化政策,承認文化的差異性及其代表的合法性和重要價值,而非過去那樣將少數民族文化當作某個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落後表現,這無疑是一項能夠為少數民族文化精英歡迎的政策性調整,而且也正是他們所努力爭取的。
摘錄自馬健雄〈拉祜族文化標記牡帕密帕〉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華南研究中心主任
廖迪生
我們還是要問一個問題:這些是誰的傳統?當一件事物變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後,會變成是誰的遺產?硬體及遺產的傳承,只強調外形及標準化的程序,但卻忽略了最關鍵的問題—誰願意去組織維持活動?誰願意去參與?所以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育過程中,我們要解決的不單是項目存在與否的問題,而是如何讓社區成員繼續參與,維持活動。最根本是維持「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社區及群體還是否能夠繼續存在的問題。
摘錄自廖迪生〈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産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