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 civic participation
公民參與是指公民基於其公民意識,主動參與各類型的公共和社會活動,表達對公共事務和公眾利益的關注,藉以影響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推動社會發展。在社會政策決定及推行過程中,公民參與擔當着重要的角色。
在多元的社會裡,由於公民對管治有不同的期望,因而在制定及執行法律、政策時,政府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都無可避免地會出現衝突和爭議。公民參與提供了機會讓市民與政策制訂者一同參與政策制訂的過程,促進不同意見達成符合大眾的期望及福祉的社會共識。社會政治參與便是當中的一個過程,讓公民透過不同形式及途徑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及執行,以推動社政發展。
香港學者莫泰基將公民參與從程度、範圍及層面三個範疇作出分析。
制度化的社會政治參與
加入政府 | 任職於政府部門成為公務員,或由行政長官任命為顧問 |
回應政府諮詢 | 出席公眾諮詢活動,向官員直接表達對政策的意見 |
參與選舉投票 | 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年滿18歲,均合資格成為選民,在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中投票,選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議會代表 |
參選議員 | 在議會內代表市民發表意見,影響政府決策 |
加入政府 |
任職於政府部門成為公務員,或由行政長官任命為顧問 |
回應政府諮詢 |
出席公眾諮詢活動,向官員直接表達對政策的意見 |
參與選舉投票 |
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年滿18歲,均合資格成為選民,在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中投票,選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議會代表 |
參選議員 |
在議會內代表市民發表意見,影響政府決策 |
非制度化的社會政治參與
加入政黨/政治團體 | 對香港有關的事務發表意見,影響政策決策,為社會大眾爭取權益,以及反映自己的訴求 |
遊行、集會、示威 | 香港市民可以利用合乎法律範圍內的自由,向政府表達訴求 |
在媒體發表意見 | 如於電台或報章等媒體向大眾表達個人意見,並引起社會對相關議題的關注 |
加入政黨/政治團體 |
對香港有關的事務發表意見,影響政策決策,為社會大眾爭取權益,以及反映自己的訴求 |
遊行、集會、示威 |
香港市民可以利用合乎法律範圍內的自由,向政府表達訴求 |
在媒體發表意見 |
如於電台或報章等媒體向大眾表達個人意見,並引起社會對相關議題的關注 |
影響香港居民社會政治參與的因素
一般而言,公民意識的高低,是影響公民參與社會和政治事務意願的重要因素。除此以外,以下因素亦在一定程度上構成影響︰
政治因素︰
-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永久性居民可於區議會和立法會中投票及報名參選。
- 政府的公信力︰市民大眾對政府的信任及滿意程度,同時包含對政府管治的認受程度。
教育因素︰
- 教育水平︰一般而言,教育程度較高的人士會較重視自身以至社會整體的利益及權利,社會政治參與程度較高。
- 課程內容︰政府積極鼓勵學校推廣德育、公民教育及國民教育,培養學生的品德及公民責任感,鼓勵其關注和參與社會事務。
傳媒因素︰
- 傳媒的資訊和推動︰通訊科技,如社交網站的發展和新興網絡媒體的出現,使新聞資訊流通度提升。市民能更容易獲取更多不同的資訊,有助提高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的積極性。
- 傳媒立場及觀點︰傳媒機構若持既定立場,作主觀的報道或自我審查,將影響市民接收資訊,直接影響其對事件的取態。
參考資料︰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治教育計劃、教育局通識教育科網上資源平台
上載日期: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