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部分宗族每年均會舉行春秋二祭,春祭多於農曆二月、四月或春分在祠堂舉行,秋祭則多於農曆九月、秋分或重陽節在祠堂或祖先墓地舉行。在一般的宗族春秋二祭活動中,通常都包括祭者、祭品和祭禮三大元素。
祭祖儀式由主祭者帶領進行,他通常是族中輩份最高、最年長的族長,在儀式中代表整個宗族向祖先拜祭,陪祭者則從旁協助。春秋二祭基本的祭品以「三牲酒禮」為主,包括豬、雞、魚(或以海味代替)、茶、酒、飯和湯。此外,還會加上帶有吉祥意思的水果和糕點等。祭品會供奉在祠堂的祖先牌位或祖先墓碑前,這些祭品包含了族人孝敬祖先,並祈求五穀豐登的意思。
整個祭祖活動的重點是由主祭者進行的祭禮。祭禮儀式開始前,參與儀式的祭者、執事和族人先換上長衫。擔任禮生的族人負責為祭禮提唱各個程序,有些宗族仍會以圍頭話 唱禮。主祭者在奏樂中向祖先下跪、叩首、上香、酌酒和獻財寶,並宣讀祝文。主祭者完成拜祭後,其餘族人便按照輩分高低,先後拜祭。完成祭禮後,執事向族人派發紅包及豬肉。隨後,族人會在祠堂享用盆菜。從前一些宗族更會在秋祭時帶備炊具,在山上祖先墓地附近煮食,稱為「食山頭」。
經歷數百年的傳承,春秋二祭成為本地宗族保留至今的傳統習俗之一,極具歷史價值。祭祀祖先不但反映了儒家慎終追遠的精神,更可以加強族人彼此之間的聯繫,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和意義。
注:圍頭話是深圳原居民及香港新界原居民的語言
參考資料: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
自2006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生效後,政府便委聘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最終有480個主及次項目納入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2017年,政府選取其中20項納入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代表作名錄甄選準則如下:
(1) 項目已被列入香港非遺清單;
(2) 項目體現香港的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技術或工藝等價值;
(3) 項目具有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 項目具有鮮明的族群/地區特色,或能顯示香港一般生活文化的特色,且為其中的典型;及
(5) 項目在社區有重要的影響,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為社區或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在20項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當中,有10項已被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而粵劇更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世界級非遺項目。